繳過的社保費可以退嗎?很多人對此都存在疑問,這里肯定的告訴大家,社保費用可以退!
但是社保清退都是只退還賬戶內個人繳納的部分,企業繳納的部分會劃入統籌基金。
所以放棄社保不是一件明智的選擇,能補繳盡量補繳。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哪些情況可以申請社保退費。
01可以申請社保退費的情形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但個別情況是可以申請社保清退的:
一、重復參保
重復參保是指同一參保人重復參加同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度內重復參保)或重復參加不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跨制度重復參保),具體表現為同一時間段內同一參保人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參保信息記錄。
簡單來說,就是在同一時期,分別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這種情況是會被強制清退的,一般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跨制度重復參保,即同時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比如從鄉鎮到城鎮工作;
二是制度內重復參保,即在同種醫保內,跨地區重復參保;
針對不同情況的重復參保,參考以下處理措施——
制度內重復參保
1、在校學生在戶籍地和學籍地重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則只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
2、參保人在兩地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應由本人確認保留常駐地的城鄉居民醫保。
3、在職職工在兩地同時參加職工醫保的,由用人單位依法如實確認參保人就業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由參保人本人在規定時限內終止重復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4、在A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又在B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應由本人確認保留一地醫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醫保關系。
5、在A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又在B地因入職新單位參加了當地職工醫保的,應由用人單位依法如實確認就業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6、在兩地都辦理了醫保退休,應由本人確認保留一地醫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醫保關系。
7、在A地辦理了醫保退休后,又在B地繼續參加在職職工醫保的,應暫停在職職工醫保關系,保留職工醫保退休關系。
跨制度重復參保
1、參保人同時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則保留職工醫保。
2、在A地辦理了職工醫保退休后,又在B地繼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應暫停城鄉居民醫保關系,保留職工醫保退休關系。
二、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職工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一次性補繳,或轉入居民養老。